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徐汇支行和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协商决定于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6月10日期间为2010届本专科毕业生办理中国农业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请凡在校就读期间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办理日期: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6月10日办理地点:各学院(部)学办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用于还款的农行金穗借记卡原件办理流程及内容:学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各学院办理。还款确认手续主要包括《还款确认书》的填写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补充信息的填写。贷款学生本人必须事先准备信息为:银行对帐单寄送地址及邮编、户籍所在地信息(含具体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就业单位信息(含单位全称、具体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毕业后的居住地信息(含具体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家庭地址及邮编、父母相关信息(含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和邮编)特别提示:1.请各位贷款学生在校园网上认真阅读关于国家助学贷款还款问题的解答_1_.doc》。2.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必须由本人亲自到现场办理,其他任何人都不可以代办。3.所有材料将于2010年6月11日送相关银行,因此逾期不能办理相关手续,并将被视为拒绝办理还款确认手续。4.不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将不能办理离校手续,并可能被认定为有恶意拖欠贷款还贷的倾向,将会给个人的诚信记录造成不良影响,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5.《还款确认书》填写不真实,或发现有隐瞒情况,将被认定为有恶意拖欠贷款还贷的倾向,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6.有欠息记录的学生必须先将在校期间的欠息全部还清才能办理还款确认手续。7.学生如果因为各种原因延期毕业或毕业后升入本校继续攻读学位,可申请延期还贷。办理延期还贷申请前必须先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办理完还款确认手续后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办理延期手续所需要的材料(每笔贷款须提供以下材料各一份,材料的份数和需延期的贷款笔数相同,每笔一式四份,):升学证明原件(录取通知书或由相关招生部门出具的录取证明)、西部志愿者(团市委开具证明)或休学等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延期毕业的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用于还款的农行金穗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助学贷款延期申请审批表》、《国家助学贷款延期协议》、本人书面申请。延期还贷申请由银行负责审核,学生提出申请后不一定能审核通过。在延期申请审核通过之前,还必须按原还款计划进行还款。8.已经还清贷款的学生须将银行出具的贷款还清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9.如有疑问请拨打64941169(漕宝路)60873252(奉贤)咨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0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