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处(部、室)、各学院: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10)21号文件精神,从6月份起,我校勤工助学工资标准调整为9元/小时,请各用工部门在制作学生勤工助学费用发放单时按此标准执行,特此公告!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0年6月9日